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依法及時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現將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公開如下:
企業名稱:甘肅得中聚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銀東工業園區創新路80號
危險廢貯存設施數量:危險廢物暫存間1間
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總面積:135平方米
環保負責人:馬延林
聯系電話: 13659339943
1、危險廢物的產生:主要來源于產品生產及機修車間產生的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過濾廢渣HW09、生產廢鹽HW11、污泥HW12、廢活性炭及實驗室廢液HW49。
2、危險廢物特性:毒性、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和感染性
3、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危險廢管理規范化要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委托具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轉運、處置的單位進行處置。
(1)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2)收集、貯存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進行分類。禁止混合收集、貯存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
(3)貯存危險廢物必須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并不得超過一年。
(4)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處置合同開展轉運處置,出庫時確認包裝完好并張貼標識。
(5)轉移危險廢物時,必須在內蒙古自治區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填報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